蒸湘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蒸湘区,湖南省衡阳市辖区,地处衡阳市西部,东起蒸湘南北路,西至衡阳县樟树乡和衡南县三塘镇,南接雁峰区岳屏镇和衡南县车江镇,北连蒸水及石鼓区角山乡。截至2014年11月,蒸湘区辖2乡1镇4个街道,42个行政村,31个社区。 [1] 2015年,蒸湘区乡镇区划调整后,下辖2镇4街道。2013年,蒸湘区全年实现生产总值(不含衡阳市高新区)149.78亿元,同比2012年增长11.9%。蒸湘区是衡阳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衡阳市委、市政府及市直管行政部门大多坐落境内,南华大学、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各大科研金融机构云集于此。主要旅游景点有雨母山风景区。湘水流经衡阳北,与蒸水汇合,蒸水河贯穿蒸湘区全境,“蒸湘”由此而得名。2001年4月4日,国务院批准(国函[2001]34号):撤销衡阳市江东区、城南区、城北区、郊区,设立衡阳市珠晖区、雁峰区、石鼓区、蒸湘区。蒸湘区辖原城北区的蒸湘街道,原城南区的联合街道和原郊区的西湖乡(不含五一、建设、友爱、江霞4个村)、湘江乡的杨柳村、岳屏乡的联合、岳屏、北塘3个村以及衡南县的雨母山乡、衡阳县的呆鹰岭镇。蒸湘区区人民政府驻船山路。